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覆盖的范围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总原则中指出,注册会计师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为发表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提供合理保证。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尽管这里提及的是内部控制审计,但无论从国外审计规定和实践看,还是从我国的相关规定来看,注册会计师执行的内部控制审计严格限定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从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审计成本效益的约束以及投资者对财务信息质量的需求来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是服务的核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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