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财务信息的获得途径:直接法和间接法

非财务信息的获得途径可以分为直接法和间接法。

(1)直接法

直接法主要是对有关场所和人员的调查、询问,包括对经营场所、生产场所、仓库等地的现场调查以及对高级管理人员、生产人员、库管员、统计员、业务员、律师的询问。

现场调查和询问是获取非财务信息的重要手段,企业内部的生产记录和制度是比会计报表更可信的资料,审计人员在现场调查和询问中应该始终坚持谨慎的态度,不能人云亦云,要带着疑问进行调查。如在某知名饮料企业申报上市过程中,审计人员一开始并没有审查会计资料,而是首先到生产车间调查,发现资料中的某种产品根本就没有开工生产,从而怀疑该公司上报的资料可能有问题,进而对全部资料产生怀疑,顺藤摸瓜,结果查出问题,上市资格最终被取消。

另外,从非财务信息的具体出处来看,可以有:

①公司章程、制度文件、内部手册;

②公司的内刊、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微博;

③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管理层工作报告;

④公司的供应商、主要经销商和零售商;

⑤公司的重要客户、关联方;

⑥公司的员工及债权人;

⑦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

⑧媒体新闻、公共信息网络系统、投资者关系平台等。

(2)间接法

间接法是指从侧面了解企业的非财务信息。信息主要来源于证券分析资料、政府管理部门文件或者行业分析资料。

在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人们从互联网上往往能获得非常有用的非财务信息。例如,当年蓝田股份的鱼塘产出造假事件,分析师和投资者虽然不是养殖专家,但通过对比分析蓝田公司与邻近的武昌鱼和洞庭水殖等其他公司的产量,就会对蓝田股份的真实业绩产生怀疑。有时通过互联网,审计人员还可以得到意想不到的信息。

又如,一家会计事务所在审计西部的一家医药上市公司时,发现母公司的产品大部分都是通过电子商务公司对外销售的,可是在互联网上却查不到它的交易平台,而在公司的网站上却赫然写着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作为审计人员就不得不对“高新技术企业”打上一个问号:该公司是否通过价格转移在避税呢?并且据此可以确定审计的重点。所以,有时候从非财务信息入手调查,往往会有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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