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母子公司管理体制下, 母子公司之间是以资产为纽带的投资关系和股权关系, 正是在这种股权关系的基础上, 才衍生出母公司对所投资公司在战略、人事、财务、投资等方面的各种管理职能。
在管理级次上, 通过股权管理, 强化投资项目管理, 规范投资行为和投资后续管理,可以降低集团化运作的经营风险。
在组织构架上, 虽然不少集团公司建立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但责权利尚未统一, 运行欠规范, 董事会弱化、监事会虚化、经营层过于强化, 因人设职而不是因事设职, 决策层、监督层、经营层的责权利错位、缺位的现象仍然存在。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的“三会” 行机制既是实施股权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 也是股权管理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