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税务筹划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税务筹划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也就是扣除关税后的离岸价格。因此,合理确定成交价格是出口货物关税税务筹划的核心。

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应以该项货物运离国境前的最后一个口岸的离岸价格为实际离岸价格。因此,应该准确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以避免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偏高。首先,如果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货价加运费价格,或者是国外口岸的到岸价格,应先扣除运费并扣除保险费后,再按规定公式计算完税价格。当运费在价格中所占比重较大时,这一点就显得尤为重要。

其次,如果在货物成交价格外还支付给国外与此项业务有关的佣金,那么在纳税申报表上应该单独列明,加以确认反映。因为该项佣金如果没单独列明的,可不予以扣除。另外,企业可在相应的国家设立自己的子公司,通过关联企业进行国际转让定价的税务筹划,合理降低关税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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