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账项调整的意义

由于会计核算是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来进行的,也就是说在会计核算中,是以权责发生制原则作为会计确认的记账基础,账簿记录是根据经济业务的发生与否来记录和反映的。

但是,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有关收入与费用的经济业务的发生与现金的收付,有时是一致的,有时往往不一致,有的经济业务发生在前,现金收付发生在后;有的现金收付发生在前,经济业务发生在后。当两者的发生不在同一个会计期间时,就会产生预收、预付、应收、应付的会计项目。这就需要设置相应的递延收入(应收货款、预收货款)反映。

在收付实现制下,不存在应收、应付、预收、预付的问题。所以,在权责发生制下,本期账簿的记录和汇集的收入和费用,还不是本期的全部收入与费用,还有一些应计入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尚未确认,因此,在会计期末必须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对有关收入和费用的账项作必要的调整,将那些应归属本期的已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费用,调整入账,以便正确、真实地反映本期的收入和费用的实际水平,准确计算本期的经营成果。

在会计期末按权责发生原则来调整账簿的日常记录,我们称之为期末账项的调整,为此所作的会计分录称为调整分录。其意义是合理反映每个会计期间应得的收入和应负担的费用,使每个会计期间的收入与费用,能在相关的基础上进行配比,正确计算会计期间的盈亏,如实地反映会计期末的财务状况。

版权声明:本篇文章(包括图片)来自网络,由程序自动采集,著作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QQ:452038415)。http://www.kjxtt.com/1240.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