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增值税并非只对增值额征税
顾名思义,增值税是对商品增加的价值征收的税。从这个角度看,商贸类企业交的税最符合设立增值税的初衷,商品先购进后卖出,赚的差额部分就是增值额,企业以此纳税倒也简洁明了。工业企业可能会抱怨税负重,产品售价与成本的差额本是增值额,但税务规定不能这么算,“增值额”非要加上人工成本以及没有进项税的制造费用才行。
例如,单位产品成本60元,卖100元,增值额为40元,理论上增值税只应对这40元征税。但现实的做法是在这60元的成本里,人工成本、无进项的材料成本与制造费用最终都被算作了增值额。这等于变相扩大了税基,按“销项税减进项税”的模式征收增值税与设立增值税的初衷并不完全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