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电算化的管理体制
1989 年以前,我国的会计电算化工作基本上处于自发发展阶段,会计电算化的管理工作并未纳入国家统一规划。
目前,我国会计电算化的管理体制是,财政部门管理全国的会计电算化工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地区的会计电算化工作,各单位在遵循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财政部门会计电算化发展规划的前提下,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会计电算化工作。
1989 年 12 月,财政部颁布了第一个会计电算化的法规《会计核算软件管理的几项规定(试行)》。从此,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进入了有组织、有计划、快速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