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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税收产生的相关学说

西方税收理论中,没有直接对税收的产生或税收是怎样产生的进行专门研究,而是从征税的依据入手,研究税收存在的依据或税收为什么存在的问题。了解西方税收存在理论对于我们研究税收与经济、税收与国家的关系以及税收的社会属性具有重要意义。

自17世纪以来,西方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从而形成了许多学说。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

1.公共需要说

这一学说起源于17世纪德国官房学派的K. 克洛克(Klock)和法国的J. 波丹(Bodin)。19世纪庸俗经济学家也大力倡导这种学说。该学说认为,国家职能在于满足公共需要、增进社会福利,为此需要经费开支,而税收则是实现国家职能的物质条件。所以,国家要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就必须征税。如果没有公共需要,也就不可能有税收的产生。公共需要说提出的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和增进社会福利为征税依据,在欧洲由封建主义经济逐渐转向资本主义经济的历史条件下,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2.交换说

交换说又称利益说、代价说或买卖交易说。该学说始于18世纪资本主义经济初期,它以自由主义的国家观为基础,认为国家与个人是各自独立的平等实体,国家的活动使人民受益,人民就应该向国家提供金钱,因此,税收是人民对国家提供的利益所支付的代价,或者说税收是国家与人民的交换。交换说的思想渊源于资本主义的个人主义思想,主张受益者纳税,要求普遍征税,废除免税特权。该学说对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资产阶级统治的巩固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把商品交换关系引入税收,认为税收是个人对国家给予的在契约上的等价交换是不对的,税收不是简单的交换关系,人民从国家受益的大小无法测量,更谈不上等价交换。

3.义务说

义务说起源于19世纪英国一些学者所倡导的税收牺牲说,德国社会政策学派的瓦格纳对此学说做了进一步的完善。义务说认为,国家的职能是保卫全体人民的利益,其经费开支必须来源于全体人民,因而是一种强制性的义务,而不是道德上的自愿。国家征税是一种强制的、无偿的行为,对于人民来说是一种牺牲,因此该学说又称为牺牲说。义务说提出了税收的强制性和无偿性,对税收理论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德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落后于英国,要实现更快的发展,需要国家的干预和保护。正因如此,主张税收既不是利益交换也不是交付的保费,而是人民义务的社会政策学派在德国占据了主导地位。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公共需要说、交换说和义务说的共同特点是把国家的存在及其对社会需要的满足作为国家征税的依据或税收存在的条件。

4.现代西方课税依据理论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凯恩斯主义占据了西方经济理论的主导地位,西方经济学者在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的影响下,形成了现代西方国家的课税依据理论,他们认为政府征税的必要性源于市场机制失灵,不能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最为突出的表现是社会公共产品不能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由私人部门提供。国防、司法、社会治安及公共设施等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公共产品的形成,必须通过公共部门即政府来实现。公共部门提供社会公共产品所需的资金必须来源于税收,税收是取得财政收入的最佳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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