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动成本法与完全成本法的区别

一、应用的前提条件不同

应用变动成本法要求首先进行成本性态分析,把全部成本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两部分。其中,对于生产成本要按生产量分为变动生产成本和固定生产成本;对于销售和管理费用要按销量分为变动销售和管理费用与固定销售和管理费用。

应用完全成本法要求首先把全部成本按其发生的领域或经济用途(经济职能)分为生产成本和非生产成本。凡在生产领域中为生产产品发生的成本就归于生产成本,发生在流通领域和服务领域且由于组织日常销售或进行日常行政管理而发生的成本则归于非生产成本。

二、产品成本及期间成本的构成不同

在变动成本法下,产品成本只包括变动生产成本,固定成本和非生产成本则全部作为期间成本处理。

在完全成本法下,产品成本则包括全部生产成本,只有非生产成本作为期间成本处理。

三、销售成本和存货成本的水平不同

在变动成本法下固定生产成本作为期间费用处理,直接计入当期利润表,不会转化为销货成本和存货成本。而在全部成本法下固定生产成本计入产品成本,并要求在存货和销货之间进行分配,使一部分固定生产成本被期末存货吸收递延至下期,另一部分固定生产成本作为销货成本计入当期利润表。显然这导致了两种成本计算法确定的期末存货成本和当期销货成本水平的不同。

四、损益确定程序不同

在完全成本法下,损益按职能模式确定收益计算程序;在变动成本法下,损益按贡献模式确定收益计算程序。

五、所提供的信息用途不同

典型的完全成本法形成于19世纪,它是适应企业内部事后将间接成本分配给各种产品,反映生产产品发生的全部资金消耗,确定产品实际成本和损益,满足对外提供报表的需要而产生的。它提供的信息能够揭示外界公认的成本与产品在质的方面的归属关系,提供的成本信息有助于促进企业扩大再生产,能刺激增产的积极性。

变动成本法是为满足面向未来决策,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而产生的。由于它能够提供科学反映成本与业务量之间、利润与销量之间有关变量变化规律的信息,因而有助于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测、决策、计划、控制和绩效考核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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