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财务管理体制的分类:集权型与分权型

按管理权限集中程度划分,集团财务管理体制可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集权型,即财务管理权限完全集中于集团总公司,统一决策、核算、经营与管理,所有子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决议。这种模式往往存在于采取集权式组织结构的企业集团中,子公司不享有充分的经营决策权和财务管理权,有利于集团公司资源配置和战略协调,但是风险大,执行慢。

第二,分权型,这种模式就是集团总公司赋予了子公司充分的理财自主权,各种决策事项和决策的各个步骤都由子公司自行掌握。集团总公司主要依据合同协议等规范子公司财务行为。这种模式有利于调动各成员企业的主动性,但往往减弱了企业集团的整体协调、融合能力。

第三,集中和分散相结合型,即理财权限在母子公司间适当分割。集团总公司作为财务管理决策机构,主要行使投资中心、利润中心职权,集中管理带有方向性、战略性问题。这一模式是企业集团最理想的目标模式,不仅可以调动了各子公司积极性,也有利于总公司集中精力做好市场调研,制定集团发展规划和方向。

当然,财务管理模式的集权与分权是相对的,企业应该根据外部环境及竞争的发展,结合集团的内部组织及实际情况,适当分布集团母子公司各自的财务管理权限,建立一套适合本企业集团一种分权基础上的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并应随着本集团的发展与市场的变化合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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