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如何界定总体的适当性、完整性、同质性

总体是指注册会计师从中选取样本并期望据此得出结论的整个数据集合。注册会计师在界定总体时,应当确保总体的适当性和完整性。

(1)适当性。总体应适合于特定的审计目标,包括适合于测试的方向。例如,要测试用以保证所有发运商品都已开单的控制是否有效运行,注册会计师从已开单的项目中抽取样本不能发现误差,因为该总体不包含那些已发运但未开单的项目。为发现这种误差,注册会计师将所有已发运的项目作为总体通常比较适当。又如,要测试现金支付授权控制是否有效运行,如果从已得到授权的项目中抽取样本,注册会计师不能发现控制偏差,因为该总体不包含那些已支付但未得到授权的项目。

(2)完整性。注册会计师应当从总体项目内容和涉及时间等方面确定总体的完整性。例如,如果注册会计师从档案中选取付款证明,除非确信所有的付款证明都已归档,否则注册会计师不能对该期间的所有付款证明得出结论。又如,如果注册会计师对某一控制活动在财务报告期间是否有效运行得出结论,总体应包括来自整个报告期间的所有相关项目。

在控制测试中,注册会计师必须考虑总体的同质性。

同质性是指总体中的所有项目应该具有同样的特征。例如,如果被审计单位的出口和内销业务的处理方式不同,注册会计师应分别评价两种不同的控制情况,因此出现两个独立的总体。又如,虽然被审计单位的所有分支机构的经营可能都相同,但每个分支机构是由不同的人运行的,如果注册会计师对每个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和员工感兴趣,可以将每个分支机构作为一个独立的总体对待。另外,如果注册会计师关心的不是单个分支机构而是被审计单位整体的经营,且各分支机构的控制具有足够的相同之处,就可以将被审计单位视为一个单独的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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