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会计学堂 内部审计 正文 下一篇:

注册会计师评价内部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

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其识别的各项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以确定这些缺陷单独或组合起来,是否构成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取决于以下事项:

(1)控制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账户或列报发生错报的可能性的大小。

(2)因一项或多项控制缺陷导致的潜在错报的金额大小。

表明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注册会计师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企业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需要注意以下各项:

第一,在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时,不要求注册会计师寻找单独或组合起来不构成重大缺陷的控制缺陷。

第二,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与错报是否发生无关,而取决于控制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错报的可能性的大小。

第三,在评价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是否可能导致账户或列报发生错报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的风险因素。

第四,评价控制缺陷是否可能导致错报时,注册会计师无需将错报发生的概率量化为某特定的百分比或区间。

第五,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对同一重要账户、列报及其相关认定或内部控制要素产生影响的各项控制缺陷,组合起来是否构成重大缺陷。

第六,在评价潜在错报的金额大小时,账户余额或交易总额的最大多报金额通常是已记录的金额,但其最大少报金额可能超过已记录的金额。通常,小金额错报比大金额错报发生的概率更高。

第七,在确定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是否构成重大缺陷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补偿性控制的影响。在评价补偿性控制是否能够弥补控制缺陷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补偿性控制是否有足够的精确度以防止或发现并纠正可能发生的重大错报。

版权声明:本篇文章(包括图片)来自网络,由程序自动采集,著作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QQ:452038415)。http://www.kjxtt.com/1630.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