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会计估计变更时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对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其处理方法如下。

(1) 会计估计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

(2) 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例9-14】 甲公司2015年12月10日购入了一台管理用设备,原始价值为168 000元,原估计使用年限为8年,预计残值为8 000元,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由于技术因素以及更新了办公设施,已不能按原定使用年限计提折旧,于2020年1月1日将该设备的折旧年限改为6年,预计净残值为4 000元,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甲公司的管理用设备已计提折旧4年,累计折旧为80 000元,固定资产净值88 000元。从2020年1月1日起,改按新的使用年限2年计提折旧,每年的折旧费用为:(88 000-4 000)÷2=42 000(元)。2020年12月31日,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3 500(42 000÷12)

贷:累计折旧 3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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