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发生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已编制的财务报表。对于年度财务报告而言,由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发生在报告年度的次年,报告年度的有关账目已经结转,特别是损益类科目在结账后已无余额。 因此,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分别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 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反之,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

需要注意的是,涉及损益的调整事项如果发生在资产负债表日所属年度(即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前的,应按准则要求调整报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交所得税税额;发生在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应按准则要求调整本年度(即报告年度的次年)应交所得税税额。

(2) 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中核算。

(3) 不涉及损益以及利润分配的事项,调整相关科目。

(4) 通过上述账务处理后,还应同时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包括:

①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末数或本年发生数;

②当期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或上年数;

③经过上述调整后,如果涉及报表附注内容的,还应做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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