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会计工作的领导机构

成本工作的领导机构

根据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一般企业成本工作的领导核心应由厂长或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和总经济师组成。厂长是成本工作组织的领导者,并对本单位的成本负完全责任;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应从经济、技术以及两者的结合上组织企业成本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成本。一长三师应融为一体,分工合作,负责组织全厂的成本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制定企业成本会计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政策,批准成本会计制度。

(2)建立和健全工厂成本工作的组织机构,协调各部门在成本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3)审定工厂的目标利润和目标成本,批准工厂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综合研究和决定各项降低成本的重大方案。

(4)组织和领导各项重大的特殊成本的调查和分析,进行成本决策。

(5)动员全厂各部门、各层次和全体职工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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