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库存现金的日常管理

(1)按规定办理现金收支,不得“坐支”现金。按照相关规定,医院收入的现金必须当日送存开户银行,不能直接支用,不许随意支用,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向开户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中支付,也可从开户银行提取,但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要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必须在现金账上如实反映坐支金额,并按月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2)坚持钱账分管、相互牵制。医院的收付、结算、审核、登记等工作不得由一人兼任。医院应配备专职出纳员管理库存现金的收支业务,会计人员不得兼职出纳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坚持现金清查盘点制度。出纳人员应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对长短款现金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报批处理。现金日记账定期与现金总账核对,做到账账相符。医院应定期和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核查。

(4)其他规定。医院办理现金收支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库存现金不能借给私人;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将医院库存现金存于私人账户;不准私设小金库保存账外库存现金;收付现金要及时记账;库存现金清查有长短款要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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