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摊合同折扣?

合同折扣,是指合同中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之和高于合同交易价格的金额。对于合同折扣,企业应当在各单项履约义务之间按比例分摊。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的,企业应当将该合同折扣分摊至相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将合同折扣全部分摊至合同中的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

(1) 企业经常将该合同中的各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单独销售或者以组合的方式单独销售。

(2) 企业也经常将其中部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以组合的方式按折扣价格单独销售。

(3) 上述第(2)项中的折扣与该合同中的折扣基本相同,且针对每一组合中的商品的分析,为将该合同的全部折扣归属于某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提供了可观察的证据。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仅与合同中的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且企业釆用余值法估计单独售价的,企业应当首先在该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之间分摊合同折扣,然后再采用余值法估计单独售价。

【例7-14】 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其销售A、B、C3种产品,合同总价款为120万元,这3种产品构成3个单项履约义务。企业经常单独出售A产品,其可直接观察的单独售价为50万元;B产品和C产品的单独售价不可直接观察,企业采用市场调整法估计B产品的单独售价为25万元,采用成本加成法估计C产品的单独售价为55万元。甲公司经常以50万元的价格单独销售A产品,并且经常将B产品和C产品组合在一起以70万元的价格销售。假定上述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

本例中,这3种产品的单独售价合计为130万元,而该合同的价格为120万元,因此,该合同的折扣为10万元。甲公司经常将B产品和C产品组合在一起以70万元的价格销售,该价格与其单独售价的差额为10万元,与该合同的折扣一致,而A产品单独销售的价格与其单独售价一致,证明该合同的折扣仅应归属于B产品和C产品。

因此,在该合同下,分摊至A产品的交易价格为50万元,分摊至B产品和C产品的交易价格合计为70万元,甲公司应当进一步按照B产品和C产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该价格在二者之间进行分摊。

因此,各产品分摊的交易价格分别为:

A产品交易价格为50万元;

B产品交易价格=25-(25÷80×10)=21.875(万元);

C产品交易价格=55-(55÷80×10)=48.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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