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应考虑的因素

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相关管理规定可以看出,在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选择上我们应考虑以下因素。

1 成本因素

(1)受货物(劳务、服务)增长率影响的纳税成本的高低。

对于一般纳税人,当期应交税金=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纳税人销售的货物(劳务、服务)增长率越大,可抵扣的进项税相对越少,纳税负担就越重;纳税人销售的货物(劳务、服务)增长率越小,可抵扣的进项税相对越多,纳税负担就越轻。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应交税金=当期销售额(不含税)×征收率。纳税成本与销售额成正比,与增长率成反比,增长率越高,税负越轻。

(2)额外成本。

在暂时无法扩大经营规模的前提下实现由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的转变必然要增加会计成本,如增设会计账簿、培养或聘请会计人员等。如果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而减少的税负尚不足以抵扣这些成本的支出,对企业来说是不利的,此时企业最好保持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

2 限制因素

(1)如果产品主要销售给一般纳税人,且购货方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企业应选择一般纳税人。

(2)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不得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只能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3)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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