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开核算的税务筹划

税法规定,纳税人同时销售(包括视同销售)应税原煤和洗选煤的,应当分别核算原煤和洗选煤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原煤和洗选煤销售额的,一并视同销售原煤按计算缴纳资源税。

纳税人的减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课税数量和销售额,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减免税产品课税数量或销售额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纳税人开采或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或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或销售额,否则从高适用税率。

因此,纳税人可以通过准确核算各税目的课税数量或销售额,分清免税产品与征税产品,分清不同税率产品,从而充分享受税收优惠,节约资源税。

【 例 7-7】 华北某矿产开采公司20×6年11月份开采销售原油10000吨,每吨销售价格为3 900元,生产销售原煤5 000吨,开采销售天然气10万立方米(其中,5万立方米为开采原油时伴生,5万立方米为开采煤炭时伴生),天然气销售价格为3元/立方米。其适用的单位税额或税率为:原油8%,原煤11.5元/吨,天然气8%。

【 工作要求 】 请对该公司上述业务进行税务筹划。

【 税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规定,纳税人的减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课税数量或销售额;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减免税产品课税数量或销售额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纳税人开采或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或销售额,否则从高适用税率。

【 筹划思路 】 税法规定,对于煤炭开采时生产的天然气免税,如果该公司将采煤时伴生的天然气分开核算,则可以享受免税。

【 筹划过程 

方案1:公司未分开核算。

应纳资源税=3 900×8%+5 000×11.5÷10 000+10×3×8%=320.15(万元)

方案2:甲公司将天然气分开核算。

应纳资源税=3 900×8%+5 000×11.5÷5 000+10×3×8%=318.95(万元)

【 筹划结论 】 方案2比方案1少缴纳资源税1.2万元(320.15-318.95=1.2万元),因此该公司应当选择方案2。

【 筹划点评 】 分别核算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大核算成本,但有时与节税额相比,还是非常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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