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司购并的发展历史

中国公司购并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起步阶段和发展阶段。这两个阶段的重要分水岭就是中国股票市场的出现和发展。

1.起步阶段(1984年—20世纪90年代中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最早出现企业购并活动是在河北省保定市。1984年在市政府的参与下,保定纺织机械厂和保定锅炉厂以承担目标企业全部债权债务的方式分别兼并了保定市针织厂和保定市风机厂,开创了中国企业购并的先河,并为其他地区的企业所仿效。

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小型国有企业产权可以有偿转让给集体或个人,为推动全国范围内的企业购并发展奠定了政治基础。在整个80年代,共有6 226家企业购并了6 966家目标企业,资产交易量为82.25亿元,而在1989年就有2 315家企业购并了2 559家目标企业,资产交易规模为20亿元。

在起步阶段中,局部产权交易市场开始兴起,产权转让逐渐走向规范化。1988年,武汉市成立中国第一家企业产权转让市场,并制定出相应的企业产权转让规则。随后许多城市也相继建立各自的产权转让市场,进一步促进了企业购并的发展。1989年2月,政府颁布了《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产权的暂行办法》,明确了企业购并的相关政策规定。

在起步阶段中,我国企业购并主要集中在同一行业、同一部门或同一地区内部,80年代后期逐渐向跨地区、跨行业购并方向发展;购并方式主要是承担债务式和出资购买式、控股式购并;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发挥了主要作用,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由政府根据产业政策,以所有者身份进行干预和引导,促进了企业之间的购并,购并的目标也主要体现了政府的经济目标,例如消除国有企业亏损和优化经济结构等。

2.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

1990年证券交易所的成立和股票市场的运作,使中国公司的购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通过全国统一的股票市场进行产权交易和公司购并成为可能。随着股票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已经成为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上市公司的购并成为企业购并的重要方式。

在发展阶段中,公司购并也出现了许多不同的特征。上市公司的购并重组与产业结构调整联系更为紧密,许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了较大转变,特别是很多公司从传统产业转向电子信息、生物制药等高新技术产业,而且被重组公司主要处于纺织、冶金、商业、机械等过度竞争的行业。例如,北大方正集团收购延中实业股票后,就将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从模糊不清的服务业转向了IT产业,并力图成为中国IT产业的领先者。显然,公司购并推动了资本向高技术领域的流动。

由于各种政策管制的存在,购并也成为中国上市公司规避管制的重要手段。按照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配股、增发以及摘牌等重要决策均与公司财务业绩有关,购并就成为控股股东操纵利润,获得配股、增发资格或保住公司上市资格的重要方式。而且由于各种政策的限制,民营企业很难以直接发行股票方式进行融资,因此购买现有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实现上市再融资目的(即买壳上市)就成为中国公司购并的另一个主要特征。由于股权分置的影响,协议收购成为上市公司股权交易的主要方式,而要约收购则屈指可数。

在股票市场以外,中国企业的购并也开始与国际市场接轨,一批有实力的企业开始到国外并购公司来实现跨国经营。1992年中国首钢出资1.2亿美元购买了秘鲁铁矿公司,保证了长期稳定的原料供应。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公司的跨国购并也日益引人注目,联想集团收购IBM的PC业务,中海油巨资要约收购美国优尼科公司都成为中国跨国并购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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