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负转嫁的制约因素有哪些

在存在税负转嫁条件的情况下,税负最终能否转嫁以及转嫁程度大小,还要受诸多因素的制约。

(一)商品或要素供求弹性

商品或要素的价格是由其供求状况决定的,反过来,商品或要素价格的变化也影响其供求量,二者相互作用的程度可由商品或要素供求的价格弹性来表示。

商品或要素供求弹性与税负转嫁之间的一般关系可以概括如下。

(1)商品或要素需求弹性大小与税负向前转嫁的程度成反比,与税负向后转嫁的程度成正比,即商品或要素需求弹性越大,税负前转的量越小,后转的量越大;

商品或要素需求弹性越小,税负前转的量越大,后转的量越小。特别地,当需求完全有弹性时,税负将全部由供给方负担;当需求完全无弹性时,税负将全部由需求方负担。

(2)商品或要素供给弹性大小与税负向前转嫁的程度成正比,与税负向后转嫁的程度成反比,即商品或要素供给弹性越大,税负前转的量越大,后转的量越小;商品或要素供给弹性越小,税负前转的量越小,后转的量越大。特别地,当供给完全无弹性时,税负将全部由供给方负担;当供给完全有弹性时,税负将全部由需求方负担。

(3)当商品或要素的需求弹性大于供给弹性时,则税负由需求方负担的比例小于由供给方负担的比例,如果供给方是纳税人,税负只能实现较少部分的转嫁;当商品或要素的需求弹性小于供给弹性时,则税负由需求方负担的比例大于由供给方负担的比例,如果供给方是纳税人,大部分税负的转嫁得以实现。

(二)课税范围

一般来说,课税范围越宽广,越有利于实现税负转嫁;反之,课税范围越狭窄,越不利于实现税负转嫁。这是因为商品或要素购买者是否接受提价(税负转嫁引起)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是能否找到不提价的同类替代品。如果商品或要素课税的范围很广,同类商品或要素都因课税而提价,其购买者接受转嫁的可能性就加大;如果商品或要素课税范围很窄,同类商品或要素许多因未课税而价格保持不变,其购买者转向购买未课税替代品的可能性增大,从而相应减小了税负转嫁的可能性。实际上,课税范围对税负转嫁的制约也是通过影响供求弹性的变化而间接产生的。

(三)反应期间

就需求方面来说,课税后的短期内,由于消费者(买方)难以变更消费习惯,寻找到代用品和改变支出预算,从而对课税品的需求弹性较低,只好承担大部分或全部税负;而在课税后的长时间内,以上状况都可能改变,从而消费者只承担少部分税负或很难实现税负转嫁。就供给方面说,时间因素的影响更大。课税产品的转产,会要求机器设备与生产程序的改变,短期难以做到,所以生产者(卖方)的税负,有时不能在短期内转嫁,但长期内情况会发生变化并导致税负转嫁。

(四)税种属性

在实践中,由于税种的属性不同,作为其课税对象的商品或要素的供求弹性不同,而在税负转嫁中表现出不同的特点。总体而言,以商品为课税对象,与商品价格有直接联系的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是比较容易转嫁的。而对要素收入课征的所得税,则常常是不易转嫁的。

例如,个人所得中的工资,主要决定于企业与员工的协商,税前的协定往往是双方尽可能得到的成交条件,税后很难变更。且个人所得税课税范围较宽,个人难以因课税而改变工作,因此也就难以转嫁税负。对企业课征的法人所得税尽管也存在转嫁的渠道,如提高企业产品售价、降低员工的工资或增加工作强度,以及降低股息和红利等,但这些渠道或者过于迂回,或者会受到企业员工和股东的反对,都不易实现。

间接税可以转嫁并不意味着税负转嫁与市场供求之间存在一种绝对的因果性必然联系和近似机械性的转变过程。这里生产者决策和生产经营偏好,对转嫁与否及转嫁程度也有很大影响。税负转嫁常常是生产经营者决策、偏好及市场作用的共同结果。在许多种情况下,生产者经营决策是一回事,市场作用是另一回事。市场需求弹性大的商品,经营者未必不愿意经营,生产者未必不愿意生产,反之亦然。例如,当课征一种新的商品税时,往往造成征税商品的价格上涨。如果物价不上涨,生产和经营这种商品的单位和个人就无利可图。反之,若该商品课税后价格上涨超过一定水平,例如,超过所纳税额,它还会在不久的将来回归到与所征税额导致价格上涨的相同水平。但是倘若生产经营者不做出生产经营这种商品的决策,或生产经营偏好转移到别的商品上去了,那么上述这些变化也就不可能实现。因此,间接税的转嫁也还是有条件的。

(五)市场结构

在不同的市场结构中,生产者或消费者对市场价格的控制能力是有差别的,由此决定了在不同的市场结构条件下,税负转嫁的情况是不同的,市场结构成为制约税负转嫁的重要因素。

1.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

完全竞争指的是一种竞争完全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市场结构。在这种市场结构下,任何单个厂商都无法影响价格,他们都是既定价格的遵从者或接受者,市场价格由整个行业的供求关系所决定。因此,在政府征税以后,任何个别生产者都无法在短期内单独提高课税商品的价格,把税负向前转嫁给消费者(买方)。但从长期来看,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各个生产者会形成一股整个行业的提价力量,从而实现税负转嫁。

2.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

垄断竞争指的是一种既有垄断又有竞争,既不是完全竞争又不是完全垄断的市场结构。在这种市场结构下,产品之间的差别性使生产者成为自己产品的垄断者,同时由于差别的有限性使许多产品又具有一定程度的替代性,从而形成各种有差别的产品之间的竞争;并且生产者的数量比较多,各生产者对市场的控制力都不大。在垄断竞争条件下,单个生产者可利用自己产品的差异性对价格进行适当调整,从而有可能把税负加入价格向前转嫁给消费者。但由于没有形成垄断市场,不能完全转嫁出去而保留垄断利润,因此只能实现部分转嫁。

3.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

寡头垄断指的是少数几个生产者供给某种商品的大部分,其产量在该行业的总产量中各占有较大的份额,从而可对市场的价格和产量发挥重要影响的一种市场结构。在这种市场结构下,每个生产者对其商品价格和产量的改变都会影响整个市场和其他竞争对手的行动。因此,每个生产者在做出价格和产量的决策时,不仅要考虑自身的成本、利润情况,而且需考虑对市场的影响及竞争对手可能采取的对策。在政府征税之后,各寡头生产者或许早已达成协议,可在原价基础上,自动根据某一公式,各自提高其价格转嫁税负。

4.完全垄断的市场结构

完全垄断指的是整个行业的市场完全被一家厂商所控制的市场结构。在这种市场结构下,实际上是生产者自行定价。政府若对其产品征税,垄断者会千方百计将税负转嫁给消费者。但转嫁多少及转嫁方式要视其产品的需求弹性大小而定。

(六)影响税负转嫁的其他因素

课税制度中税种设置及其各要素的设计差异,诸如税率的形式和高低、课税方法等都对税负转嫁有一定的影响。

1.课税方法

从量课税,负税者容易感觉到,课税加价,消费者可能少买或不买高价商品,或采用代用品,因而税负转嫁趋势较弱。从价课税,一般昂贵商品税重,廉价商品税轻,课税加价,负税者不易觉察,因而税负转嫁趋势较强。

2.税率

实行比例税率,价格与税负相辅相成。同种商品,价重税负多,价低税负少,税负易于转嫁。实行定额税率,价格与税负相背,同种商品,价高税负轻,价低税负重,因而高价商品税负容易转嫁,低价商品税负较难转嫁。

3.税负轻重

税负轻重是税收转嫁能否实现的一个重要条件。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果一种商品税负很重,出卖者试图转嫁全部税负就必须大幅度地提高价格,势必导致销售减少,但为了保持销路,又不得不降低价格,其结果是税负只能部分转嫁或不能转嫁。然而对于税负很轻的商品来说,课税后加价幅度较小,一般不致影响销路,全部税负能顺利地转嫁给购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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