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比重评分法的局限性

沃尔比重评分法是指将选定的财务比率用线性关系结合起来,并分别给定各自的分数比重,然后通过与标准比率进行比较,确定各项指标的得分及总体指标的累计分数,从而对企业的信用水平作出评价的方法。沃尔比重评分法是把若干财务比率用线性关系结合起来。对选中的财务比率给定其在总评价中的比重(比重总和为 100),然后确定标准比率,并与实际比率相比较,评出每项指标的得分,最后得出总评分。具体步骤为:

①选择评价企业财务状况的比率指标——全面性、代表性、变化方向一致性。

②确认财务比率标准评分值,其之和为 100 分。

③确定财务比率评分值的上下限。

④计算这些指标的标准值。

⑤求出评判指标实际值和标准值的关系比率。

⑥求出评判指标的评分值和关系比率乘积的实际得分(一般用百分制表示)。

企业财务状况的实际得分反映了企业综合财务状况是否良好。如果实际得分等于或接近 100 分,说明企业的财务状况是良好的,达到了预先的标准;如果实际得分远远低于 100分,说明企业的财务状况较差,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改善;如果实际得分远远超过 100分,则说明企业的财务状况很理想。

沃尔比重评分法存在一定的缺陷,在评判指标选择方面,比率选择上的主观性、随意性。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在指标的选择上都会有自己的独特特点,所以无法确定一个固定的体系来作为评判体系。在计算公式方面,沃尔比重评分法的公式为:实际分数= (实际值/标准值)×权重。当实际值大于标准值为理想情况时,用此公式计算的结果正确。但当实际值小于标准值为理想情况时,实际值越小,得分本应越高。但是直接套用公式计算的结果却是恰恰相反的,实际值变小,得分变低。

另外,当某一单项指标的实际值畸高时,会导致最后总分大幅度增加,会掩盖情况不良的指标,影响最后评价的得分,从而给管理者造成假象。在赋予权重方面,沃尔比重评分法无法提供赋予权重大小的依据。它无法证明每个指标所占权重的合理性。指标权重的赋予具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在评分规则方面,比率的实际值越高,其单项得分就越高,企业的总体评价就越好,这并不符合企业的实际与常识。比如,流动比率就并非越高越好,因为这将对企业的盈利能力与发展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并削弱其长期偿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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