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预算收入的内容
1.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事业预算收入
事业预算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3.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上级补助预算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现金流入。
4.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现金流入。
5.经营预算收入
经营预算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6.债务预算收入
债务预算收入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不以财政资金作为偿还来源的债务本金。
7.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本级横向转拨财政款和非本级财政拨款。
8.投资预算收益
投资预算收益是指事业单位取得的按照规定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属于投资收益性质的现金流入,包括股权投资收益、出售或收回债券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和债券投资利息收入。
9.其他预算收入
其他预算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事业预算收入、上级补助预算收入、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经营预算收入、债务预算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投资预算收益之外的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入,包括捐赠预算收入、利息预算收入、租金预算收入、现金盘盈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