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预算支出的特点
事业单位预算支出具有以下特点:
(1)预算支出是事业单位在履职和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支出。事业单位发生预算支出的活动有提供管理服务和公益服务活动、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其他活动等。导致预算支出发生的活动应当是已经发生的活动,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活动。
(2)预算支出是一种资源流出。如归还政府借款本金、购买资本性资产付出的资金等。属于预算支出的资源包括现金、非现金资产、支付权力(国库集中支付额度)等。
(3)预算支出是限定性支出。即支出属于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资源流出,其内容和金额是由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单位预算所规定和约束的。
(4)预算支出不具有可补偿性。事业单位的支出主要是消耗性的,除经营性支出以外,其他各项支出都不可能从任何渠道获得任何形式的补偿。事业单位只能通过不断争取国家拨款以及社会捐赠等方式获得各项支出所需的资金,而取得的各项收入通常与事业单位发生的支出并无任何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