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削价的会计核算

零售企业对于库存中的呆滞、冷背、残损、变质的商品所做的降价处理,是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多数零售企业一般采取削价处理,而不必像批发企业那样计提减值准备。库存商品进行削价处理时,一般由实物负责人或柜组(门市部)盘点数量后,填制零售商品削价报告单一式数联,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报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同时将审批后的报告单一联送交财务部门,以便其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零售商品削价后不含增值税的新售价不低于其进价的,其账务处理与调价减值的处理相同;零售商品削价后不含增值税的新售价低于其进价的,在不计提削价准备金的情况下,除了根据削价减值金额借记“商品进销差价”账户,贷记“库存商品”账户外,其低于进价部分直接列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

【例5-19】 美华商厦服装柜计划将换季某款男装50套做削价处理,其原零售单价为220元,经批准按原售价的5折110元进行削价处理,该男装的进价为每套180元。估计销售费用每套4元。其账务处理如下:

该男装削价后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 110 × 50 ÷ 1. 13 = 4 867. 26 (元)

该男装可变现净值 = 4 867. 26 -(4 × 50) = 4 667. 26 (元)

该男装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 = 180 × 50 -4 667. 26 = 4 332. 74 (元)

(1)根据削价减少的售价金额调整其账面价值:

(2)将可变现净值低于进价的损失列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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