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表外融资的主要方式

1.租赁

租赁是一种传统的、现在仍然流行的表外融资方法。大多数租赁形式属于表外筹资,如经营租赁、维修租赁、杠杆租赁和返回租赁等都属于企业的表外筹资。只有融资租赁属于表内筹资。现行会计准则要求资产负债表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与负债予以反映。经营租赁是出资方以自己经营的设备租给承租方使用,出租方收取租金,承租方由于租入设备扩大了自身生产能力,这种生产能力并没有反映在承租方的资产负债表中,承租方只为取得这种生产能力支付了一定的租金。当企业预计设备的租赁期短于租入设备的经济寿命时,经营租赁可以节约企业开支,避免设备经济寿命在企业的空耗。

在现实中,为了获得表外融资的好处,承租人往往会绞尽脑汁地与出租人缔结租赁协议,想方设法地进行规避,使得实质上是融资租赁的合同被视为经营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例如,将租赁期规定得稍短于准则限定的年限(融资租赁的租赁期为资产使用年限的大部分,如75%以上),会使得尽管从经济实质上考虑,与租赁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利益已基本转让给承租人,但是承租人仍可作为经营性租赁处理。

2.合资经营

合资经营是指一个企业持有其他企业相当数量的股票,但未达到控股程度的经营方式,后者被称为未合并企业(Unconsolidated Entities),由于该企业并不控制未合并企业,因此只需将长期投资作为一项资产予以确认,而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未合并企业的债务。人们通过在未合并企业中安排投资结构,从事表外业务,可获得完全控股的好处,而且又不至于涉及合并问题,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未合并企业的债务。还有一种流行的形式叫特殊目的实体(Special Purpose Entity,SPE),即一个企业作为发起人成立一个新企业,后者被称为特殊目的实体,其经营活动基本上是为了服务于发起人的利益而进行的。通常,SPE的负债相当高,所有者权益尽可能地低,发起人尽管在其中只拥有很小甚至没有所有者权益,但承担着所有的风险。

3.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进而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证券化融资业务通常是对银行的信贷资产、企业的交易或服务应收款这类金融资产进行证券化的业务。例如,出售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本质上它是一种以应收账款为抵押的借款。但在现行会计实务中,企业将售出的应收账款作为资产转让,而不确认负债。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项目融资方式,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初,首先在美国被用于推广住宅按揭融资。到了80年代,这种融资方式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应用。实行证券化的资产通常包括:住宅按揭、信用卡、汽车贷款、应收账款、租赁应收款等。其操作方式通常是融资方将某项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金融机构,该金融机构再以此项资产的未来收益为保证,在债券市场上以发行债券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融资。虽然资产证券化在经济实质上属于一种融资活动,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它只是某项资产的转让,所以也不被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上进行反映。当然,资产证券化的过程非常烦琐,并涉及大量的法律、外汇管理、会计处理等各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在我国,实施起来难度较大。

4.创新金融工具

21世纪是创新金融工具大爆炸时期,这些金融工具包括掉期、嵌入期权、复合期权、上限期权、下限期权、上下限期权等。由于环境的变化、竞争的加剧和对于风险进行控制的需要,使得金融工具创新的势头不减,并将持续下去。然而,会计准则的制定并没有跟上创新金融工具发展的步伐,因此,按现行会计准则规定,创新金融工具在财务报表上大都得不到体现,企业通过创新金融工具进行融资所产生的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自然也没有反映。因此,运用创新金融工具在某种程度上也能达到表外融资的目的。如美国的安然公司在1995年被《财富》杂志评为“最富创新能力”的公司,它的创新成就主要就是对金融工具的“创造性运用”。

5.母子公司之间财务转移

母子公司之间财务转移是一种更为隐蔽的表外融资方式。母公司通过财务转移,用子公司的负债代替母公司负债,可使母公司表内负债保持在合理的限度内。最常见的方式是母公司投资于子公司和附属公司,母公司将自己经营的元件、配件拨给一个子公司和附属公司经营,子公司和附属公司将生产出的元件、配件销售给母公司。附属公司和子公司实行负债经营,这里,附属公司和子公司的负债实际上是母公司的负债。本应由母公司负债经营的部分由于母公司负债限度的制约而转给了附属公司,使得各方的负债都能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

例如,某公司自有资本1000万元,借款1000万元,该公司欲追加借款,但目前表内借款比例已达到最高限度,再以公司名义借款已不可能,于是该公司以500万元投资于新公司,新公司又以新公司的名义借款500万元,新公司实质上是母公司的一个配件车间。这样,该公司总体上实际的资产负债比率不再是50%,而是60%,两个公司实际资产总额为2500万元,有500万元是母公司投给子公司的,故两个公司共向外界借入1500万元,其中在母公司会计报表内只反映1000万元的负债,另外的500万元反映在子公司的会计报表内,但这500万元却仍为母公司服务。现在,许多国家为了防止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财务转移,规定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的半数以上,应当编制合并报表。但是,许多公司为了逃避合并报表的曝光,采取了更加迂回的投资方法,使得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控股关系更加隐蔽。

此外,代销商品、来料加工、产品筹资协议、应收票据贴现等也是常见的表外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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