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会计的产生背景:建立责任会计的基本原则

一、责任会计的产生

以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为基础的标准成本制度的出现,使人们认识到,为控制成本,必须将其作为各种责任赋予业务执行人员。与此同时,预算管理的出现使责任制度从成本控制领域扩展到利润和资金等管理领域,明确了对各部门预算建立责任制度的重要性。这些发展表明,会计数据与经济责任开始结合,责任会计的萌芽已经产生,尽管还不成熟,但为后来责任会计向业绩评价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科技进步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随着竞争日益加剧,企业内部管理合理化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在这种情形下,许多大公司推行分权化管理,采用事业部制的公司组织体系。对企业来说,某种程度的分权是必要的。但是,当内部各单位被赋予决策自主权时,也会引起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内部单位可能会以牺牲公司整体的和长远的利益为代价,来使自己的业绩达到最大化;各内部单位之间可能会互相冲突、摩擦和竞争,彼此推卸责任而争取利益;可能会为了避免风险,放弃某些可能获取的利润等。

为了发挥分权型管理的优点,抑制其缺点,必须规定各内部单位的目标,测定下级管理人员工作成绩,控制各责任部门的活动,防止其滥用权力。责任会计正是解决上述问题最有效的手段。责任会计是公司在采用分权管理的情况下,将公司内各组织单元划分为若干责任中心,各责任中心进行独立的决策、预算、控制、核算和考评的一种内部管理方法。

二、责任会计的基本内容

责任会计是为了适应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要求和分权管理的需要,在企业内部设置若干责任中心,并对各责任中心分工负责的经济活动进行规划、评价和控制的一种专门制度。它是一种把会计资料同有关责任中心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信息系统,也是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所必须实施的一种内部控制制度。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划分责任中心,确定责任范围

为实行责任会计,首先应根据企业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把企业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划分为若干个中心,并规定这些中心的责、权范围,使他们在企业授予的权力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责任中心是根据各责任层次能够进行严格控制的活动区域来划分的。划分责任中心,给企业内部各责任中心以相应的生产经营权力,是为了保证各责任中心有条件地承担经济责任。

合理划分责任中心后,要明确规定各责任中心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和所拥有的经营权利,否则有关责任中心就难以充分发挥其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不能完全落实经济责任和实现真正的管理和控制。

(二)编制责任预算,制定考核标准

责任预算,是利用货币等量化指标对责任中心的生产经营活动做出计划安排。责任预算的编制是以企业的财务预算为基础进行的。如果将企业视作一个大的责任中心,则财务预算便是其责任预算。财务预算要从企业全局出发来编制,立足于实现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所以,企业内部责任预算必须保证企业的财务预算顺利实现。编制责任预算可以使各责任中心在实现企业总体目标的过程中,明确各自的目标和任务,并将其作为控制经济活动的主要依据。

为了落实责任预算、促使责任预算的顺利实施并保证企业财务预算的顺利完成,必须对责任预算的责任人进行考核。明确了考核的标准后,各责任中心具体地进行指标分解,落实经济责任。

(三)建立核算系统,编制责任报告

为了落实责任会计,必须建立一套完整、严密的责任会计核算体系,以责任中心为核算对象。围绕责任中心的成本、收入、利润、资金进行信息的收集、整理、记录、计算,收集有关责任预算的执行情况,并根据责任核算要求各责任中心正确、及时地编制责任报告,以便及时了解各责任中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和结果,控制其经营活动并督促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工作。

(四)进行考核与评价,奖优罚劣

通过对各责任中心业绩报告的实际数与预算数的对比,评价和考核各责任中心的工作实绩和经营效果,总结经验、揭示不足。制定科学的奖励制度,把经济责任与物质利益结合起来,根据责任者的业绩,奖励先进,激励落后。

三、建立责任会计的基本原则

责任会计制度的建立,在不同类型的企业中,往往由于具体情况的不同,其具体做法也各有特点。但建立责任会计制度的原则基本是一致的,概括起来有以下五条:

(一)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即确定每个责任中心应承担什么责任,拥有什么权利,然后对每个责任主体履行职能承担责任的情况进行奖惩。企业的管理者把权力下放给各个责任部门,明确其应履行的义务,确保相应的权利,以实现企业的整体目标。

(二)可控性原则

责任会计制度的贯彻执行,要求各责任单位必须突出其相对独立的地位,避免出现职责不清,功过难分的局面。因此,在建立责任会计制度时,应首先明确划分各责任单位的职责范围,使它们在真正能行使控制权的区域内承担经营管理责任。即每个责任单位只对其权利范围内的各种经济活动负责,只能对其可控的成本、收入、利润和资金负责。在责任预算和责任报告中,也只应包括它们能控制的因素,对于它们不能控制的因素则应排除在外,或只作为参考资料列示。

(三)目标一致性原则

企业应当以整体目标为导向来确定其单位内部权责范围、编制责任预算、制定单位绩效考评机制,确保各个责任中心和企业目标的一致性,保证各个责任中心和企业利益之间的平衡,确保企业整体利益不受损害。

在责任会计中,目标一致性原则主要通过选择恰当的考核和评价指标来体现。首先,为每个责任单位编制责任预算时,就必须要求它们与企业的整体目标相一致;然后,通过一系列的控制步骤,促使各责任单位自觉自愿地去实现目标。应该注意的是:单一性的考评指标往往会导致上下级目标的不一致,因此,考评指标的综合性与完整性是责任会计中的重要问题。

(四)反馈性原则

在责任会计中,要求对责任预算的执行情况有一套健全的跟踪系统和反馈系统,使各个责任单位保持良好、完善的记录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预算的执行情况。各个责任中心只有准确、及时地将生产经营信息反馈给企业,企业才能够对各个责任中心的经营业绩进行有效的控制。责任中心的生产经营信息反馈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企业应当向各个责任中心反馈预算执行情况,引导各个责任中心及时调整预算,使其逐步达到预定目标;另一方面,各个责任中心都应当及时向上级反馈生产经营相关信息,上级责任中心才能够对所属责任中心的经营情况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并做出相应的决策。

(五)激励原则

责任会计的目的之一就是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企业的战略规划总目标。因此,企业在制定责任目标以及预算时,应当确保其目标和预算的合理性、可行性,保障员工付出与酬劳的对等性,这样才能够真正发挥责任会计的激励作用,激励员工为了企业的发展而不断努力。

版权声明:本篇文章(包括图片)来自网络,由程序自动采集,著作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QQ:452038415)。http://www.kjxtt.com/2216.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