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政府预算原则的特点是什么?

(一)带有立法控制性的预算原则

现代预算制度产生后,各国预算学者对预算原则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较有代表性的成果是意大利学者尼琪和德国学者诺马克提出的预算原则,对预算实践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西方财政预算理论界对这些原则加以归纳总结,形成了一套为多数国家所接受的一般性预算原则,主要包括:

(1)预算必须具有完整性,即要求政府的预算包括政府全年的全部预算收支项目,完整地反映政府全部的财政收支活动。

(2)预算必须具有统一性,即要求预算收支按照统一的程序来编制。

(3)预算必须具有年度性,即指政府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这一完整的工作流程是周期性进行的,通常为一年。要求政府预算按年度编制,预算中要列明全年的预算收支,并进行对比。不容许预算收支上有跨年度的规定。这里的一年是指预算年度,预算年度指预算收支的起讫时间,它是各国政府编制和执行预算所依据的法定期限。

(4)预算必须具有可靠性,即要求编制预算中,科学地估计各项预算收支数字,对各项收支的性质必须明确地区分。

(5)预算必须具有公开性,即指预算应是公开的法律文件,其内容必须明确,以便社会公众了解、审查和监督政府如何支配公共资金。

(6)预算必须具有分类性,即要求各项财政收支必须依据其性质明确地分门别类,在预算中清楚列示。

(二)带有行政主动性的预算原则

一种预算原则的确立,不仅要以预算本身的属性为依据,而且要与本国的经济实践相结合,充分体现国家的政治和经济政策。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西方国家政府加强了对经济的干预,在预算上则明显地表现出主动性。

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美国联邦政府预算局局长史密斯为了适应联邦政府加强对经济干预的需要,于1945年提出的旨在加强政府行政部门预算权限的八条预算原则,即:

(1)预算必须有利于行政部门的计划。说明美国联邦预算必须反映总统的计划,在国会通过后,就成为施政的纲领。

(2)预算必须加强行政部门的责任。说明国会只能行使批准预算的权力,至于预算中已经核准的资金如何具体使用,则是总统的责任。

(3)预算必须加强行政部门的主动性。说明国会只能对资金使用的大致方向和目标作原则性的规定。至于如何达到目标,要由总统及其所属各个部门来决定。

(4)预算收支在时间上要保证灵活性。说明国会通过的预算收支法案必须授权总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调整,有权把本年度预算中的拨款在以后年度的适当时机随时支用。

(5)预算应以行政部门的报告为依据。说明当总统向国会提出预算草案及执行情况报告时,应当提供国内外的情况资料作为国会立法的依据。

(6)预算的“工具”必须充分。说明在总统领导下必须有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专职机构和众多的成员,总统有权规定季度和月度的拨款额,有权建立准备金并在必要时使用。

(7)预算程序必须多样化。说明政府的各种活动在财政上应当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在财政收支数字编列上也应当采用不同的预算形式。

(8)预算必须“上下结合”。说明无论在编制还是执行预算时,总统必须充分利用他所领导的各种机构和成员的力量。

可以看出,上述八条原则总的精神是加强总统的财政权,缩小国会的控制权。这一方面反映了政府加强对财政的控制,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西方国家充分运用财政作为政府调节经济的手段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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