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规定,工业企业发生的制造费用,应当按照合理的分配标准按月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的生产成本。各产品承担的制造费用应从“制造费用”账户贷方转入“基本生产成本”或“辅助生产成本”账户的借方。“制造费用”账户月末一般没有余额。制造费用的分配是通过编制制造费用分配表完成的。
由于制造费用包含的内容较多,给分配标准的选择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企业在选择分配标准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所选择的分配标准应该与制造费用的发生有密切的联系。
(2)所选择的分配标准应该与制造费用存在客观的因果关系。
(3)所选择的分配标准应该容易取得,并能够可靠计量。
(4)分配标准一经选择,不得随意变更,以遵循可比性原则。
企业通常采用的分配标准有生产工人工时、生产工人工资、机器工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