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与社会审计组织、国家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中的沟通与合作。
(一)协调的目的
内部审计应当做好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以实现下列目的:
(1)保证充分、适当的审计范围;
(2)减少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
(3)共享审计成果,降低审计成本;
(4)持续改进内部审计机构工作。
(二)协调的方法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可以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或者其他沟通方式进行。
(三)协调的内容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包括下列方面:
(1)与外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沟通;
(2)配合外部审计工作;
(3)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
(4)利用外部审计工作成果。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应当在审计范围上进行协调。在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和项目审计方案时,应当考虑双方的工作,以确保充分、适当的审计范围,最大限度减少重复性工作。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应当在必要的范围内互相交流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以便利用对方的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