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针对财政支出项目的最低费用选择法?

最低费用选择法,是指针对财政支出项目,设想出若干种实现目标的方案,但在对每个备选的财政支出方案进行经济分析时,只计算备选方案的有形成本,而不用货币计算备选方案支出的效益,并以成本最低为择优标准。换言之,就是选择那些使用最少的费用就可以达到财政支出目标的方案。比如政治、军事等财政支出项目,其支出成本是易于计算的,但效益却不易于用货币衡量,而且,通过这类支出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不可能以任何形式进入市场交换。因此,此类支出很难用成本—效益分析法进行评价,一般应采用最低费用选择法进行评价。

最低费用选择法的基本步骤如下:

(1)根据各支出目标提出各种备选方案;

(2)以货币为度量尺度,分别加总各方案有形成本消耗;

(3)按费用高低顺序排序,选出最优方案,即费用最低方案。

最低费用选择法确定财政支出项目的步骤与成本—效益分析法大体一致,主要的区别在于前者不用货币单位来计量备选的财政支出项目的社会效益,只计算每项备选项目的有形成本,并以成本最优作为决策准则。

最低费用选择法的优点是简化了效益量化的计算,适用于成本易于计算而效益不易计量的财政支出项目。如文化、卫生、军事、政治等,其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常常不能进入市场交换,因而无法用货币计量其社会效益,只能计算每个项目的有形成本,这类财政支出项目适合于用这种方法进行分析。最低费用选择法作为支出项目的事前评价较为有效,而作为支出后评价的方法则不一定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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