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购进的会计处理
异地购进,由于商品流通企业和供货单位不在同一城市,商品由供货单位委托运输部门发运,而托收凭证由银行通过邮寄传递,因此,商品和托收结算凭证到达企业的时间可能会出现三种情况:一是托收凭证先到,商品后到;二是商品先到,托收凭证后到;三是托收凭证和商品同时到达。这三种情况的会计处理方法有所不同。同时,按“发货制”要求,购进商品的运费由供货单位垫付,并随同货款一并向企业托收。
(1)托收凭证先到,商品后到,即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已到而商品尚在运输途中。财会部门根据银行转来的托收凭证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业务部门核对合同无误后承付货款。
例3-4 中新公司是一家商品批发公司,2017年7月28日从A厂家购入洗衣粉40 000袋,单价2.50元,进项税率为17%,价税共计117 000元,供货单位代垫运费1 000元,货款结算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① 接到银行转来A厂家的托收凭证、“发货单”结算联和代垫运费清单,经审核无误,中新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途物资——洗衣粉 101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 17 110
贷:银行存款 118 110
② 商品运到,经仓库点验入库,根据仓库送来的“收货单”和供货单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无误后,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洗衣粉 100 930
贷:在途物资——洗衣粉 100 930
(2)商品先到,托收凭证后到,即商品已到而托收凭证未到,尚不能承付货款。这种情况暂不作会计处理,月末按暂估进价。
中新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洗衣粉 100 000
贷:应付账款——A厂家 100 000
① 下月初对月末尚未付款的商品用红字冲回。
借:库存商品——洗衣粉 100 000(红字)
贷:应付账款——A厂家 100 000(红字)
② 接到银行转来托收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代垫运费清单,经审核无误,承付货款
中新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途物资——洗衣粉 100 9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 17 070
贷:银行存款 118 000
同时,根据仓库“收货单”和供货单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无误后,中新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洗衣粉 100 930
贷:在途物资——洗衣粉 100 930
(3)托收凭证和商品同日到达,即承付货款和商品点验入库手续可以在同一天内办完,不存在商品在途和不能承付货款,可以按本地商品购进处理。财会部门在接到银行转来的托收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垫运费清单和仓库送来的“收货单”,经审核无误承付货款。
中新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洗衣粉 100 9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 17 070
贷:银行存款 118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