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会计核算方式:分为集中核算和分散核算两种方式

成本会计工作通常有集中核算和分散核算两种方式。

1.集中核算。集中核算方式是指成本会计工作的成本核算,主要由厂部成本会计机构集中进行。在这种核算方式下,车间等内部各部门一般只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成本核算人员,这些专兼职成本会计或核算人员只负责登记原始记录和填制原始凭证,并对这些原始资料进行初步的审核、整理和汇总,为厂部成本会计部门提供资料。

采用集中核算方式,厂部成本会计机构可以比较及时地掌握企业有关成本的全面信息,便于集中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成本数据的处理,可以减少成本会计机构的层次和成本会计人员的数量。但是,这种核算方式不便于实行责任成本核算,不便于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部门和职工及时掌握本部门的成本信息,因而不利于调动内部各部门对成本费用进行自我控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分散核算。分散核算方式是指成本会计工作,分散由企业内部车间等其他部门的成本会计机构和人员分别进行。厂部成本会计机构负责对各下属成本会计机构和人员进行业务上的监督和指导,并对全厂成本进行综合的核算、分析等工作。

企业应根据其规模大小,内部各部门经营管理的要求,以及成本会计人员数量和素质,从有利于充分发挥成本会计工作的职能作用、提高成本会计工作的效率出发,确定采用哪种核算方式。大中型企业一般采用分散核算方式,中小型企业一般采用集中核算方式。为扬长避短,也可以在一个企业中结合使用两种方式,即对某些部门采用分散核算,而对另一些部门则采用集中核算方式。

 

版权声明:本篇文章(包括图片)来自网络,由程序自动采集,著作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QQ:452038415)。http://www.kjxtt.com/356.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