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避税的目标:履行纳税义务、成本最低化、涉税零风险、税负最低化

(四)税收负担最低化

税收负担最低化是合理避税的最高目标。它是一种积极的、进攻型的合理避税目标。现代合理避税应该服从、服务于现代企业的财务目标,从这个角度上说,税收负担最低化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关于企业财务目标,目前主要有企业利润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每股盈利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等观点。企业财务目标之所以有多种表述,是因为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侧重点不同,或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或站的角度不同。从合理避税的角度看,税收负担最低化是实现税后利润(财富、价值)最大化的基础和前提。

经济全球化导致国际经济贸易日趋频繁,跨国经营企业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但各国的税制都具有复杂性、差异性和频变性。企业在国内、国际经营中如何实现税负最低、利润(价值)最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对企业的涉税事项进行总体运筹和安排,在法律(不仅是一国)规定、国际惯例、道德规范和经营管理需要之间寻求平衡,争取在涉税零风险下的企业利润(价值)最大化。

因此,合理避税不能只考虑个别税种缴纳的多与少,不能单纯以眼前税负的高低作为判断标准,而是以企业整体和长远利益作为判断标准,有时可能会选择税负较高的方案。在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时,还要考虑边际税率因素,因为边际税率的改变可能会抵消货币时间价值的作用。

税负最低化目标更多的是从经济观点而非税收角度来谋划和安排,合理避税的焦点是现金流量、资源的充分利用、纳税人所得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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