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会计人员的工作权限
为了保障会计人员能够顺利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国家赋予会计人员必要的工作权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认真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对违反经纪纪律和会计制度的行为,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会计人员有权参与本单位编制计划,制定定额,签订经济合同,参与有关生产、经营管理会议。
(3)会计人员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情况,有关部门要提供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会计人员的职责是考核会计人员是否尽职尽责的标准;会计人员的权限则是会计人员履行职责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