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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银行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银行的各级会计部门都是由一定的会计人员组成的。

银行的会计人员包括:会计主管人员,复核人员,记账员,出纳员,稽核、检查、辅导人员和其他从事账务工作的人员。在业务部门中担任账务工作的记账员和复核员,也属于会计人员,在账务上受会计主管人员的领导。

银行会计工作是银行的重要基础工作,它处于业务活动第一线。银行会计人员负有重要的职责,也拥有相应的权利。

根据会计法规的相关规定,银行会计人员具有以下职责和权限:

1.银行会计人员的职责

(1)认真组织、推动会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办法的贯彻执行。

(2)认真进行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努力完成各项会计工作任务。

(3)遵守、宣传会计法和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同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

(4)讲究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文明服务,优质高效,廉洁奉公。

(5)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会计事项。

2.银行会计人员的权限

(1)银行会计人员有权要求各开户单位及银行其他业务部门,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和银行有关的规章制度、办法,有权对本行各职能部门在资金使用、财产管理、财务收支等方面实行会计监督。如有违反,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对违法乱纪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并向本行行长或上级行报告。

(2)有权越级反映。会计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对违反政策、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同本行(处)行长(主任)意见不一致时,如果行长(主任)坚持办理的,会计人员可以执行,但必须向上级行提出书面报告,请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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