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会计岗位设置与岗位责任制度

银行会计岗位设置与岗位责任制度

1.会计岗位设置原则

会计岗位设置要从本单位的会计业务量和会计人员配备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效益和精简的原则进行。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各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具体确定。需要注意的是,为贯彻内部控制中“账、钱、物分管”的原则,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人员应有计划地进行岗位轮换,以便会计人员能够比较全面地了解和熟悉各项会计工作,提高业务水平。

(1)基层行岗位设置。

会计机构设会计主管岗、接柜岗、审核岗、复核验印岗、记账岗、复核岗、综合岗、票据管理岗、印章管理岗、压数岗、事后稽核岗、现金收款岗、现金付款岗、票据交换岗、票据清算岗、电子汇划岗、中心库管库员岗、结算专管员岗、督导员岗。

(2)各级分行岗位设置。

会计科、中心库应设置会计主管岗、综合制度岗、会计督导岗、结算管理岗、报表汇编岗、票据交换岗、出纳管理岗、记账岗、复核岗、出纳岗、中心库管库员岗、督导员岗。

清算中心应设置主任岗、业务主管岗、安全主管岗、安全员岗、记账岗、复核岗、事后稽核岗。

核算中心应设置主任岗、核算主管岗、后台操作岗、综合管理岗、信息管理岗、安全员岗。

稽核中心应设置主任岗、综合管理岗、系统管理岗、凭证审核主管岗、凭证审核岗、凭证录入主管岗、凭证录入岗。

2.实行岗位责任制的基本规定

(1)会计核算必须与业务经营相分离。

银行要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岗位设置要求,配备足够的会计人员,按照相互制约的原则明确工作权限和岗位责任,禁止越权处理会计业务。错账冲正,大额资金支付,账目调整,内部往来报单签发,特转凭证的使用、结算及电子联行查询、查复等重要会计事项以及在工作时间外进行的任何账务处理,都必须经过会计主管核准。应用计算机处理会计业务,操作人员、系统管理员、记账员、复核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权限进行操作;个人密码要定期或不定期更换,防止失密。

(2)实行重要岗位定期轮换制度。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必须有计划地进行轮换。记账、重要印章管理、重要单证管理、结算、清算、电子汇划、同城票据交换、财会等重要会计岗位必须定期轮换,原则上工作满一年的应安排换岗,工作满两年的必须强制换岗。岗位轮换有困难的,要实行强制休假制度。

(3)会计岗位相互制约规定。

会计岗位人员和出纳岗位人员不得混岗,出纳人员不得办理会计业务,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记账岗、复核岗不得混岗,记账员不得同时兼复核员;接柜岗、电子汇划岗、清算岗不得混岗;会计岗、事后稽核岗不得混岗;汇票和联行业务中印、压(押)、证三岗人员不得混岗操作;验印人员、复核人员不得使用同一印鉴卡进行印鉴的审核,票据印鉴实行双人审核制度;会计资料保管员不得从事记账操作,反之亦然;

记账操作员不得保管使用联行印章和密押;接柜岗、票据清算岗、票据交换岗不得混岗。票据交换员专司票据交换所与本行之间的票据传递之职,不得兼管重要空白凭证及票据专用印章;票据清算人员负责提出票据的审核,整理提出清单的填制及提入票据的清点复核等,不得顶替票据交换员之职。

(4)实行岗位监督原则。

各岗位除对本岗位所经办的业务进行处理外,还要对上一个岗位所经办的业务进行复核,而无须对上一个岗位复核的内容进行复核,同时,应对所有前岗经办人的个人名章进行审核。复核或审核有误,应及时退前岗。审核无误的,应在票据或结算凭证的规定位置上加盖个人名章,及时传递给下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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