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会计的记账规则与错账更正

银行会计的记账规则与错账更正

记账规则

记账是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为了准确、完整、及时地记载各项经济业务,必须遵守一定的记账规则。如果记账中发生差错,也应按照规定的冲正方法进行更正。

记账应用蓝黑色钢笔书写,复写账页可用圆珠笔及双面复写纸套写。红色墨水只能用于画线、冲账以及按规定用红字书写的有关文字说明。

账簿上所记载的文字及数字一般只占全格的1/2,摘要文字如一格写不完时,可以在下一格连续填写,但其金额应填在末一行的金额栏内。账簿余额结算时,应在“元”位以“-0-”表示结平。

账簿的各项内容必须根据传票的有关事项逐笔记载,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摘要简明、字迹清晰,严禁弄虚作假。如果传票内容错误或遗漏不全,应更正或补充后再记账。

账簿上的一切记载均不准涂改、刀刮、皮擦、挖补或用药水销蚀。

因漏记而使账页发生空格时,应在空格的摘要栏内用红字注明“空格”字样。

一切账簿记载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元以下计至角、分位,分位以下四舍五入。

错账更正

在会计核算中,由于种种原因,可能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差错,会计人员发现账簿记录错误时,应采用正确的方法进行更正。

1.红、蓝字同方冲正

凡隔日发现记账串户的,应填制同一方向的红、蓝字冲正传票办理冲正。以红字传票在摘要栏内注明“冲销×月×日错账”字样,记入错账串入户。以蓝字传票在摘要栏内注明“补充×月×日账”字样,记入正确账户。原传票和原记错账页的摘要栏内用红字注明“已于×月×日冲正”字样。

2.蓝字反方更正

如果发现上年度错账,应填制蓝字反方向传票予以更正,即先用蓝字填制一张与错账方向相反的传票,用以冲销错账;再用蓝字填制一张正确的传票补记入账,在摘要栏内注明“冲销×月×日错账”字样。

3.划线更正

凡在当日发现账簿记错日期或金额的,应以一道红线把全行数字划销,再将正确的数字填在划销数字的上方,并由会计记账人员在红线左端盖章。如果画错红线,可在红线两端用红色墨水画“×”销去,并由记账员在右端盖章。如果文字写错,只需将错字用一道红线划销,再将正确的文字写入画线文字的上方。

总之,无论采用哪种更正方法,其冲正传票都必须经会计主管审查并盖章后才能办理冲账,并对错账的日期、内容、金额及冲正的日期等进行登记,以便考核、分析和改进工作。同时,凡因冲正错账影响银行利息计算的,都应计算应加、应减积数,并在余额表或乙种账页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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