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会计学堂 银行会计 正文 下一篇:

银行贷款业务的核算要求

银行贷款业务的核算要求

商业银行发放贷款主要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原则。在进行贷款核算时,尤其是中、长期贷款核算,应注意以下核算要求。

(一)本息分别核算

银行发放的中、长期贷款,应当按照实际贷出的贷款金额入账。期末,应当按照贷款本金和适用的利率计算应收取的利息,并分别对贷款本金和利息进行核算。

(二)商业贷款与政策贷款分别核算

银行政策性贷款的发放与国家的政策导向密切相关,而且政策性贷款在利率上也通常具有一定的优惠,因此,银行应将商业性贷款与政策性贷款分别核算。

(三)自营贷款与委托贷款分别核算

自营贷款的风险由银行承担,并由银行收取本金和利息。委托贷款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其因发放委托贷款而收取的手续费按收入确认条件予以确认。

(四)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

贷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时,应单独核算。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的利息收入。

版权声明:本篇文章(包括图片)来自网络,由程序自动采集,著作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QQ:452038415)。http://www.kjxtt.com/559.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