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的组成:分为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

事业单位会计的组成:分为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

依据不同的会计目标和会计基础,事业单位会计分为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

1.财务会计

财务会计是指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事业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主要反映和监督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等的会计。它主要以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债权人、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为服务对象,以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如单位控制经济资源的存量与消耗、承担的债务与偿还能力等)、运行情况(如运行成本及其补偿情况、资金的使用效率等)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为核算内容。通过提供相关的财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客观评价事业单位过去的运营业绩,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并做出相关决策或者进行监督和管理。

2.预算会计

预算会计是指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对事业单位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进行会计核算,主要反映和监督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会计。

预算会计以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事业单位自身、社会公众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为服务对象,以立法机构批准的事业单位预算为核算依据和内容,通过设立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这一套自我平衡的预算账户体系,核算预算资金的来源、预算资金的分配,以及预算资金流转的全过程,比较分析预算与实际执行情况、期末报告预算和预算执行结果,帮助预算会计报表使用者评价和考核事业单位预算任务完成情况,为编制后续年度预算提供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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