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文化资产取得的核算
为了反映文物文化资产增减变动情况,事业单位应设置“文物文化资产”科目。该科目的借方登记文物文化资产的增加额;贷方登记文物文化资产的减少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期末文物文化资产的价值。
事业单位应当设置文物文化资产登记簿和文物文化资产卡片,按文物文化资产类别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事业单位取得文物文化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包装费、运输费、交纳的有关税金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文物文化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一)外购文物文化资产
事业单位外购文物文化资产,按照取得时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可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如运输费、安装费、装卸费等),借记“文物文化资产”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从其他单位无偿调入文物文化资产
事业单位接受其他单位无偿调入的文物文化资产,其成本按照该项资产在调出方的账面价值加上归属于调入方的相关费用确定。调入文物文化资产时,事业单位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文物文化资产”科目,按照发生的归属于调入方的相关费用,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借贷方差额,贷记“无偿调拨净资产”科目。事业单位无偿调入的文物文化资产成本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发生的归属于调入方的相关费用,借记“其他费用”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接受捐赠文物文化资产
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文物文化资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费用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但按照规定经过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费用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也未经评估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费用确定。事业单位接受捐赠文物文化资产时,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文物文化资产”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金额,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借贷方差额,贷记“捐赠收入”科目。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文物文化资产成本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金额,借记“其他费用”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对于成本无法可靠取得的文物文化资产,事业单位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待成本能够可靠确定后,按照规定及时入账。
【例3-56】 2×19年,某事业单位根据发生的文物文化资产业务,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1)1月10日,因开展业务活动的需要,以零余额账户存款购买一件艺术品,其价款为100 000元。另以现金支付运输费和装卸费共计2 000元,不考虑增值税。编制财务会计分录:
借:文物文化资产102 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00 000
库存现金2 000
同时,编制预算会计分录:
借:事业支出102 000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00 000
——货币资金2 000
(2)5月20日,经批准,接受其他单位无偿调入三件文物文化资产,这些资产在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为150 000元,调入过程中发生由本单位负担的运输费4 000元,以银行存款付讫。编制财务会计分录:
借:文物文化资产154 000
贷:银行存款4 000
无偿调拨净资产150 000
同时,编制预算会计分录:
借:其他支出4 000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4 000
(3)10月5日,接受某画家捐赠的一幅画作,该画家的画作在市场上交易活跃,其所捐赠的画作估计市价为50 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举办捐赠仪式相关费用3 000元。编制财务会计分录:
借:文物文化资产53 000
贷:捐赠收入50 000
银行存款3 000
同时,编制预算会计分录:
借:其他支出3 000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3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