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文化资产处置的会计核算
事业单位文物文化资产的处置主要包括对外捐赠、无偿调出两种方式。
事业单位报经批准对外捐赠文物文化资产,按照被处置文物文化资产的账面余额和捐赠过程中发生的归属于捐出方的相关费用合计数,借记“资产处置费用”科目,按照被处置文物文化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文物文化资产”科目,按照捐赠过程中发生的归属于捐出方的相关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报经批准无偿调出文物文化资产,按照被处置文物文化资产的账面余额,借记“无偿调拨净资产”科目,贷记“文物文化资产”科目;同时,按照无偿调出过程中发生的归属于调出方的相关费用,借记“资产处置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3-57】 2×19年10月,某事业单位根据发生的文物文化资产处置业务,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1)经批准,对外捐赠文物文化资产,被处置文物文化资产的账面余额为200 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由该单位负担的相关费用6 000元。编制财务会计分录:
借:资产处置费用206 000
贷:文物文化资产200 000
银行存款6 000
同时,编制预算会计分录:
借:其他支出6 000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6 000
(2)报经批准,无偿调出文物文化资产,该资产的账面余额为150 000元,调出过程中发生由本单位负担的相关费用2 000元。编制财务会计分录:
借:无偿调拨净资产150 000
贷:文物文化资产150 000
借:资产处置费用2 000
贷:银行存款2 000
同时,编制预算会计分录:
借:其他支出2 000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2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