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展公共财政的必要性

1998年,我国政府提出了深化财政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建立完整的公共财政体系。这一目标的提出,标志着我国财政模式正在走向与市场经济体制相互融合的道路,是财政发展史上一次具有深远意义的重大改革举措。

(一)发展公共财政有利于解决财政职能的混乱现象

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统管一切经济活动,财政分配也全面介入其中。因此,当时的财政模式可以称为生产建设型财政。这种财政的主要特征是,企业创造的剩余产品价值,通过利税上缴的形式全部集中到财政手中,支出结构中用于企业和基本建设上的资金占较大比重,进而从财力上确保政府对资源配置重点向生产领域倾斜的控制能力。除去直接的生产过程之外,本应属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大部分都被政府所替代。

而与此同时,对于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却得不到应有的支持。但由于政府计划很难详细地掌握所有社会需求信息,大量的资金投入被固化在低效率的项目上,损失浪费十分惊人。加之企业使用财政资金完全是无偿的,对投资效果不承担任何风险责任,因而严重地诱发了企业的“投资需求饥渴症”,结果使投资效率进一步降低。可见,这种财政模式对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存在着明显的弊端。

当我国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时,生产建设型财政模式的基础已经不复存在。其现实体现就是市场经济所导致的收入分配市场化、经济行为自主化和生产资料所有制多元化,要求改变过去由财政高度控制的收入分配结构,同时也破除财政利用投资手段直接全面配置资源的条件。因此,我国财政模式必须走出原来的生产建设型模式,积极转向公共财政模式,并按照弥补市场失灵的原则,重新界定财政活动的范围,避免政府及其财政对正常的和正当的市场活动进行干预。这有利于建设成功能完整、运行高效的财政体系。

(二)发展公共财政有利于促进各个经济主体的公平竞争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家依靠财政的力量大力推行经济的国有化,除少量集体经济以外,其他经济成分都丧失了基本的生存条件。改革开放以后,虽然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个体经营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但在财政政策上仍然采取了差别对待的倾向。这包括税收负担、税收优惠的不同,也包括了财政投资和补贴方面的不同。

这种政策的差别已经延缓了我国经济增长的速度。如今,要求财政按照公共性方向发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求财政政策为市场提供一视同仁的待遇和服务。生产经营如何决策,属于企业自己的事情,财政所要做的就是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无论哪一种类型的企业,只要是合法经营,都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组成部分,也都是需要鼓励和保护的。

(三)发展公共财政有利于加快我国财政的民主化和法治化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政治经济的民主化和法治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旧有财政模式的弊端和问题有待我们通过建立公共财政模式逐步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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