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动成本法的应用方法:单轨制、双轨制、结合制

变动成本法的应用方法:单轨制、双轨制、结合制

(1)单轨制, 即用变动成本法彻底替代完全成本法进行成本核算。这种方法既满足了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 又使得用变动成本法提供对外报表合法化。这当然是最理想的一种应用方法。然而由于种种原因, 现阶段企业外部的信息使用者仍然要求企业按完全成本法计算提供报表, 再加上变动成本法自身也存在一定缺陷, 在相当长时间内还不能从会计法规上使其合法化。

(2)双轨制, 即企业在按完全成本法提供对外报表的同时, 在企业内部另设一套按变动成本法计算的内部账。这种方法的工作量非常大,要增加专门的人员按变动成本法做账,从经济上讲没有多大必要。

(3)结合制, 即将变动成本法与完全成本法结合使用,日常核算建立在变动成本法的基础之上,对产品成本、存货成本、边际贡献和税前利润都按变动成本法计算,以满足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定期将按变动成本法确定的成本与利润等会计资料调整为按完全成本法反映的会计资料,以满足企业外部投资者等各方面的需要。

对以上三种观点进行分析,并权衡利弊,我们认为“结合制”较为合理。其原因是:

在变动成本法的应用上,既可充分发挥变动成本法的优点,又不与现行会计法规、制度等冲突,同时也能够兼顾内部管理者和外部投资者两方面的需要,而且不会破坏国家财政收入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可见,它是一种切实可行的有效方法。“结合制”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认真进行成本性态分析, 将制造费用正确划分为固定性制造费用和变动性制造费用。这一步是采用变动成本法的基础和前提, 其关键是做到两种费用划分的科学性与正确性。如果划分不准确, 预测就不会准确, 由此所进行的决策必然失误。纯粹的固定性制造费用和变动性制造费用的区分较为容易, 主要看该项费用是否同产品产量呈正比例变化:如呈正比例变化, 则计入变动成本;如与产品产量无比例关系, 则划入固定成本。这时关键是要做好混合成本的分解。

第二,在“制造费用”科目下增设“变动制造费用”与“固定制造费用”两个二级科目, 同时还在这两个科目下设具体的费用明细科目, 这样就做到了在平常记账过程中就分清了变动性制造费用和固定性制造费用的界限。

第三,设计计算表格, 进行变动成本的计算。

第四,提供产品成本信息用于预测、决策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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