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财务报表审计的总目标

注册会计师财务报表审计的总目标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目标包括财务报表审计的总目标以及与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相关的具体审计目标两个层次。总目标规范具体目标的内容,具体目标则是总目标的具体化。

财务报表审计的总目标是注册会计师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

(1)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即合法性目标;

(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即公允性目标。

注册会计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旨在提高财务报表的可信赖程度。由于审计存在的固有缺陷,审计工作不能对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绝对保证。虽然财务报表使用者可以根据财务报表和审计意见对被审计单位未来生存能力或管理层的经营效率、经营效果作出某种判断,但审计意见本身并不是对被审计单位未来生存能力或管理层经营效率、经营效果提供的保证。

财务报表审计目标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发挥着导向作用,它界定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范围,直接影响了注册会计师计划和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决定了注册会计师如何发表审计意见。例如,既然财务报表审计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注册会计师就可以只关注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计有关的内部控制,而不对内部控制本身发表鉴证意见。同样,注册会计师关注被审计单位违反法规的行为,是因为这些行为影响到财务报表,而不是对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违反法规行为提供鉴证。

在评价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内容:

(1)选择和运用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并适合于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

(2)管理层作出的会计估计是否合理;

(3)财务报表反映的信息是否具有相关性、可靠性和可理解性;

(4)财务报表是否作出充分披露,使财务报表使用者能够理解重大交易和事项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在评价财务报表是否作出公允反映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内容:

(1)经管理层调整后的财务报表是否与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一致;

(2)财务报表的列报、结构和内容是否合理;

(3)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地反映了交易和事项的经济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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