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要素

审计工作底稿的要素

在审计工作中,许多审计工作底稿都是按照一事一单,并考虑到审计工作底稿内容的完整性、便利性和简洁性等原则预先设计好的。

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多种多样,但无论何种审计工作底稿,通常都包括下列全部或部分要素:

审计工作底稿的标题,审计过程记录,审计结论,审计标志及其说明,索引号及编号,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其他应说明事项。

1.审计工作底稿的标题

每张底稿应当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审计项目的名称以及审计项目时点或期间。

2.审计过程记录

在记录审计过程时,应当特别注意特定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重大事项、对重大事项中的矛盾或不一致现象的处理情况等。

识别特征是指被测试的项目或事项表现出的征象或标志。识别特征因审计程序的性质和所测试的项目或事项的不同而不同。对某一个具体项目或事项而言,其识别特征通常具有唯一性,这种特性可以使其他人员根据识别特征在总体中识别该项目或事项并重新执行该测试。如在对被审计单位生成的订购单进行细节测试时,审计人员可能以订购单的日期或编号作为测试订购单的识别特征。

重大事项主要是指引起特别风险的事项、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导致审计人员难以实施必要审计程序的情形及导致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事项。审计人员应当及时记录与管理层、治理层和其他人员对重大事项的讨论,包括讨论的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有关重大事项的记录可能分散在审计工作底稿的不同部分。将这些分散在审计工作底稿中的有关重大事项的记录汇总在重大事项概要中,不仅可以帮助审计人员集中考虑重大事项对审计工作的影响,还便于审计工作的复核人员全面、快速地了解重大事项,从而提高复核工作的效率。

如果识别出的信息与针对某重大事项得出的最终结论相矛盾或不一致,审计人员应当记录形成最终结论时如何处理该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审计人员针对该信息执行的审计程序、项目组成员对某事项的职业判断不同而向专业技术部门的咨询情况,以及项目组成员和被咨询人员不同意见(如项目组与专业技术部门的不同意见)的解决情况。

3.审计结论

审计人员恰当地记录审计结论非常重要,审计人员需要根据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得出结论,并以此作为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在记录审计结论时需注意,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的审计程序和审计证据是否足以支持所得出的审计结论。

4.审计标志及其说明

审计标志是审计人员为便于表达审计含义而采用的符号。为了便于他人理解,审计人员应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各种审计标志号,或者采用审计标志及其说明表的形式,统一说明。在实务中,审计人员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运用更多的审计标志。审计标志应前后一致,并与整个会计师事务所使用的标志一致。

5.索引号及编号

通常,审计工作底稿需要注明索引号及顺序编号,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之间需要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审计人员为整理、利用审计工作底稿,将具有同一性质或反映同一具体审计事项的审计工作底稿分别归类,以使其相互联系、相互控制而做的特定编号即索引号。在实务中,审计人员可以按照所记录的审计工作的内容层次进行编号。相互引用时,需要在审计工作底稿中交叉注明索引号。

6.编制者和复核者的姓名及日期

为了明确责任,每一张审计工作底稿上都应注明执行审计工作的人员和复核人员、完成该项审计工作的日期以及完成复核的日期。在审计实务中,如果若干页工作底稿记录同一性质的具体审计程序或事项,并且编制在同一个索引号中,也可以仅在审计工作底稿的第一页上记录审计工作的执行人员和复核人员并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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